商標注冊申請本身風險就比較大周期又長,好不容易等一段時間,滿心歡喜以為可以拿到商標注冊證書,卻得知商標被駁回,這豈不讓人心塞,要知道這個因素則占據(jù)商標注冊失敗的大部分原因,難不成看著自己心儀的商標注冊失敗駁回,就只能束手無策干著急,今天快法務商標小編就給支招商標被駁回這些挽救措施。
對于商標的申請我國實行的是“申請在先原則”,如果兩個人申請的是同一個商標,最終審核的結果則會是駁回后提出申請的企業(yè)或個人。這種商標相同被駁回的情況一般是因為商標查詢存在盲期導致的,屬于不可避免的客觀原因,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情況是由于商標注冊申請人的疏忽導致的。小編提醒各位申請人,在商標注冊申請前期,應該對商標進行相應的近似查詢,防止在造成申請商標與已經(jīng)注冊成功的商標相同的情況,白白損失了注冊費。
一些企業(yè)往往想走捷徑,所以在商標取名和logo設計時,如果刻意模仿其他品牌,產(chǎn)生傍名牌的想法,則有非常大商標近似是最常見的駁回原因,也是最容易產(chǎn)生誤判的地方,因此小知在后面會著重講講商標被判近似而駁回的具體情況和拯救措施,對于商標的注冊名稱建議不要使用通用名稱行業(yè)內通用的名稱以及僅僅描述了產(chǎn)品特征的詞語是不能作為商標注冊的。其次還有就是商標本身缺乏顯著特征,太過于簡單不具備可辨識性。
總不可能讓之前的勞動成果付之東流,在接下來的文章中知幫網(wǎng)商標小知我,就著重介紹利用以下幾大手段進行商標的駁回復審。
第一、商標不相同不近似:對于申請注冊商標的用戶來說與他人在先注冊或者在先申請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是最常見的駁回原因,所以大家可以對癥下藥盡量避免此種情況的發(fā)生。
第二、申請商標具有顯著性,便于識別:商標本身就是起到一定的辨識作用,商標的顯著性并不是絕對的,一枚商標是否具備顯著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使用的情況。在實踐中,有一些原本沒有顯著特征的標經(jīng)過使用后,使消費者能夠通過其識別商品或服務的來源。
第三、沒有使用不得作為商標注冊的標志:商標審查員在其中一些條款的判定上也會有判斷錯誤的情況,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chǎn)地產(chǎn)生誤認的”,所以對于一些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等等,這些都是非常容易產(chǎn)生爭議的地方。
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也就是所謂的重新審定這相當于給了所有被判“死刑”的商標一個重生的機會。雖然說駁回復審很強大,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只要是駁回的商標都有其挽救成功的可能,對于那些沒有必要的商標如果這樣做,只會無端的增加成本,造成資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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